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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代理记账!
泰安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代理记账的特征: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最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近年来,代理记账市场不断被拓展,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代理记账行业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等。 这些作坊式的小公司,泰安代理记账指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资本不足、内部管理混乱无体系、缺乏高质量专业人才、没有建立优秀的可协作团队、员工十之八九是只会用不合实际的超低价位忽悠客户的销售,他们只会用低价位去签单、签单、以及签单,然后签单后业务流程不清晰,业务质量不高,肆意挥霍客户对其的信任,乃至挥霍客户对整个代理记账行业的信任,真真的一粒老鼠屎毁了一锅汤。 以上信息由泰安代理记账整理,详情请咨询www.taiangongsha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