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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东是指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那么,对于*个公司的股东来说,其出资方式有哪些?本文将带领大家来了解! 对于市场中的公司来说,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外资公司,其都有*定数量的股东。股东是指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那么,对于*个公司的股东来说,其出资方式有哪些?本文将带领大家来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7条*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非货币出资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实物。实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没有意义。 (2)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等。 (3)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不过,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这样才能够将其合理、合法作为股东出资方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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