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税负高,可您知道可以这样节税吗?
想节税,请选择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a.这两类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交完个税所剩利润*部归个人所有。
b.这两类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带征),无需每月找票*能合理避税,节税70%以上。
*、个人*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优势
二、个人*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形式
三、个人*资企业避税方案及节税效果比较
案例说明:普通贸易公司A,年底利润达200万。需缴纳:
企业所得税:100*5%+100*10%=15万
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200-15)*20%=37万
股东能分红提现金额:200-15-37=148万
通过我们的税务筹划,节税高达47.466元
节税之后只需缴纳:
增值税:200/1.03*0.03=5.82万
附加税:5.82*0.1=0.582万
企业所得税:个*/合伙企业不缴纳
个人所得税:200/1.03*10%*20%-1.05=2.83万
增值税返税:5.82*0.12=0.698万
股东能分红提现金额:200-5.82-0.582-2.83+0.698=191.466万
国发【2000】16号关于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收政策的征收办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