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20个问题?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过10万元需要*销售额*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个月销售额*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经选择, -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这里的*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 -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旦选择变*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 答:纳税人变*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为按季或按季变*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个月 内申请变*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的当季起按变*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二、三个月内申请变*纳税期限的,申请变*的当季内仍按变*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个月 内申请变*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二、三个月内申请变*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答:同*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过10万元。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 以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gt;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 )*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过500万元的*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答: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取消汇总纳税后,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请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 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 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gt;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 , 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15.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增值税*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下游- -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缴纳增值税后方可开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 规定,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需要将增值税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并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校验通过的《信息表》为销售方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并不需要将原发票退回。 17.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规定? 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对月销售额不*过3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没有出台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的文件。因此,目前执行月销售额不*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 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答:非企业性单位*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